我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3248岗位因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递补23248岗位考生龙一兰同志。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合格,拟选聘龙一兰同志为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龙一兰同志的情况(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选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书面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1.公示期:2023年9月29日–10月13日(7个工作日)。
2.举报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
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黎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pdf
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9日
原文标题:黎平县2023年拟选聘龙一兰同志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309/t20230929_82550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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