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面试的各位考生:
鉴于近期疫情形势有所缓解,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2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至结束
(二)面试地点
普安县南湖街道民族希望小学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幼儿园教学相关内容。
(四)面试流程
疫情检测→进入考点→安检→进入候考室→核实考生信息→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等待面试→准备室准备→面试室面试→离开考场→候分室候分→离开考点。
(五)有关要求
1.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资料<“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或“场所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等相关材料>参加面试,并于6月12日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地点,进入考点前,须经工作人员进行疫情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考点。
2.进入考点的考生于7:40前到对应候考室门外等候,面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面试违禁品及纸质资料进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须接受工作人员安检,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电子产品关闭后交工作人员存放指定地点,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取;8:00听取工作人员宣读《面试须知》,经核实信息无误后,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本人签字确定自己的面试出场顺序号,8:2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室试讲时只能携带在准备室准备时拟写的讲稿,不得携带其余物件,进入面试室只能报面试顺序号,不得透露考生个人任何信息。
5.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走动、乱串座位,不得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必须听从监督、联络人员的指挥。需要去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整个过程不得与他人接触交谈。进入准备室准备和进入面试室试讲前需再次接受联络人员核实身份,身份核实符合后在联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准备室准备、面试室面试。
6.面试人员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能报自己的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7.每位面试人员在准备室的准备时间为20分钟,在面试室的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试讲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8.面试人员试讲结束后,由联络员引导进入候分室,不得返回候考室或在考场附近逗留,当工作人员公布本人分数后,立即离开考点。
9.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0.面试未尽事宜、面试成绩及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均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
若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面试工作不能如期举行的,具体事宜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省、州、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面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州、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5.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6.面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7.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8.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9.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及国家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贵州省内进行,其中第3次检测采样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余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在贵州省内完成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10.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11.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面试期间,除核验身份及面试进行时外,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12.面试当天7:00,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7:40前不能进入候考室。考生应提前给自己手机充好电,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或“场所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
13.面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滞留。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14.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面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15.入场检测时,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现场处置,不能进入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应随时关注健康码变化情况,若发现健康码为黄码、灰码以及国家通信行程卡带*号,须提前抵黔完成五天三检,入场检测时,健康码正常后才能按规定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为确保顺利参加面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14天内所旅居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影响考生参加面试,建议考生提前抵黔、抵县,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1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面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
1.面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或“场所码”正常;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4.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及国家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在贵州省内完成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方式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1.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及国家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须进入特殊检测通道。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须提交面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或正常“场所码”、“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并接受体温检测。
2.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
考生到常规检测通道须提交面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或正常“场所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并接受体温检测。
3.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面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面试。
(四)相关要求
考生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面试的情形,并在面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县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面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面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面试。
温馨提示:
1.为确保考生顺利面试,建议考生于面试前一天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备查。
2.面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凡以我县招聘办名义举办培训班的机构均为假冒,请勿上当受骗。
3.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面试违禁物品进入候考室、准备室、面试室。
咨询电话:0859—7236355(县教育局政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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