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安排部署,根据《黔南州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教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招募2021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条件如下。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招募自愿支持西部地区教育的优秀退休教师。
二、招募人数
2021—2022 学年全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人数为5人。(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 65 岁)以下。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5.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6.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应在县镇和农村学校驻点讲学,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 1 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实施步骤
银龄讲学计划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讲学教师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鼓励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的优秀退休教师到黔南讲学。招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8 月9?日至8 月12 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根据受援县及学校的需求,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到长顺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以及近6 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8 月13?日至8 月14 日)。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
(三)遴选调配(8 月15 日至8 月17 日)。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同一岗位不存在报名竞争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对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对没有教师报名或没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的岗位,由州、县教育局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
(四)公示公布(8 月18 日前)。对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六)签订协议(8 月25 日前)。公示期满后,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在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拟招募讲学教师按规定出示“健康码”,并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七)上岗任教(9月1日前)。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县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按每学期1 万元发放
(二)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54-6826390
附件:
文章来源:
https://www.gzcsx.gov.cn/xwdt/tzgg/202108/t20210808_69445083.html
原文标题:长顺县教育局关于长顺县2021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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