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岁(200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之间(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安顺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除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外,截止2021年6月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1年8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拒服兵役的人员;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1.2016年以来,参加安顺市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