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口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实施方案》(江府办发〔2012〕14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缓解城区学校师资紧缺的矛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在编制范围内面向全县实行公开选调。为使选调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 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爱军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秀峰 县委编委办主任
罗文成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均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杨爱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胜、李军同志任副主任,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选调对象:江口县在职公办教师。
三、选调学校:江口中学、县民族中学、县第三中学、县第四中学、凯德民族学校、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实验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
四、选调职数:共92名(详见附表1)。
五、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二)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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