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妇幼保健院是一家以临床、保健、基层指导及健康咨询为一体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医院日益增长的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数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1、护理岗位:数名,限女性,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2016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助产岗位:数名,限女性,助产士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55米以上。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常住剑河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剑河县妇幼保健院四楼办公室(清明节假日不休)。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同意报名。招聘任何的一环节发现信息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咨询电话
0855——5221104
五、考核及录用管理
(一)考核
1、考核包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比例确定面试。其中笔试(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由剑河县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
(二)录用及管理
1、按照考试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经体检合格后进入科室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聘用,临床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取消试用及聘用资格,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取下一参试者试用。
2、聘用后按照本院聘用职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剑河县妇幼保健院
2017年3月31日